上海房屋抗震鉴定 抗震能力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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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判定标准1建筑工程抗震鉴定标准 判定标准2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判定标准3建筑结构抗震设计规范 判定标准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判定标准5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一般来说,木结构的建筑是比较常见的,在农村或者是集镇上应用范围较广,对这种建筑结构的抗震功能进行分析,具有一定的重要性。这种结构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严重不足,在构造上也存在着严重的不科学的现象。对于这种建筑结构来说,在进行抗震鉴定工作的过程中应该以增加少量造价的原则为基础,努力提升建筑的抗震能力。另外,工作人员还应该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提升建筑的经济性和稳定性。
具体的抗震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部位。
如果地基的土质相对比较密实,地下水位也相对较低,这时,施工人员需要按照建筑结构的要求来对基槽进行开挖,同时还应该根据不同结构的基础形式进行砌筑。其中,毛石结构的强度以及砖体的强度都应该符合施工的要求。另外,砖基础埋入土层的部位也应该达到一定的深度,而且水泥砂浆的配置比例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施工要求来进行。如果地基的土质为软土,在进行换土处理的过程中就应该采用垫层的形式。同时还应该对换土垫层进行夯实。如果建筑基础的含碱量相对较大,施工人员需要拒绝使用砖砌结构为基础。
2、砌体结构抗震加固技术分析
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加固实质是通过改善结构的构件结构受力的途径,以提高结构的抗震能力,从而减少结构的地震破坏。
上海房屋抗震鉴定
房屋检测鉴定认为,房屋抗震鉴定主要通过检测房屋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过程。主要适用范围: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工程。
同时在下列情况下,现有建筑应进行抗震鉴定:
1、接近或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
2、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3、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
4、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建筑。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上海房屋抗震鉴定
对于抗震的要求越来越高,一般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建筑。什么情况下建筑物应当进行抗震鉴定?下面是带来的关于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抗震鉴定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未经抗震设防或抗震加固的;
未经正式设计进行改建、大规模装修、安装大型设备的;
在使用过程中经过破坏性地震、洪水、风暴等自然灾害,承重结构出现局部倒塌、裂缝或抗震能力严重受损的;
设防烈度提高两度以上(含两度)地区的重要工程;
有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和生命线工程。
抗震鉴定采用的设防烈度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
抗震鉴定工作应当由有相应的设计或工程咨询单位承担。
经鉴定应加固的现有工程,应当按照加固技术规程进行加固。
抗震加固应与城市改造规划、单位及个人的房屋维修、大修计划及企业的技术改造相结合。
抗震加固应**,确保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能力。
抗震加固必须严格按照鉴定、加固设计、审查和加固施工及竣工验收的程序进行。
对应当加固的房屋、工程设施和设备均由产权所有者负责进行抗震加固,提出加固计划,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期限完成。
上海房屋抗震鉴定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以下简称“鉴定标准”),抗震的鉴定方法可分为两级,级鉴定是指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的抗震能力综合鉴定,级鉴定的内容较少,方法简单,*掌握有确保安全,当符合级鉴定的各项要求时,建筑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当有些项目不符合级鉴定要求,可在二级鉴定中进一步判断。二级鉴定是指以构造抗震承载力验算为主并结合构造影响的综合鉴定。它是在级鉴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当结构的承载力较高时,可适当放宽某些构造要求,或者当抗震构造良好时承载力的要求可酌情降低。这种鉴定方法将抗震构造要求和抗震承载力验算要求紧密的联合在一起,具体体现了结构抗震能力是承载能力和变形能力两个因素**结合在一起。两级鉴定的方法,用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的方法来解决建筑物中繁杂的抗震问题。
通过两级鉴定对房屋的外观质量、结构体系、材料强度、配筋构造、附属结构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以及构件的抗震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结构的抗震能力。
1、在70年代及以前建造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建筑,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30年,对于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应采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各章规定的A类建筑方法。
2、在80年代建造的现有建筑,宜采用40年或长,且不得小于30年;90年代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条件许可时应采用50年。对于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应采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各章规定的B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3、在2001年以后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对于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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