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通际质量检测
行业类型智能监测
服务范围建筑物监测
服务区域全国各地
报价方式电询或面议
根据《关于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试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联〔2008〕511号)“房屋检测范围以深基坑施工深度为主要依据,对一般建筑物,应不小于2倍基坑深度”及《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01-2006)“基坑施工前应对周边建(构)筑物和有关设施的现状、裂缝开展情况等进行前期调查,并详细记录或拍照、摄像,作为施工前档案等有关规定对基坑周边房屋情况进行调查。
智能监测相关内容:
1.监测流程:相邻工程周边房屋监测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接受委托;2)现场探勘,收集资料;制定监测方案;3)设置监测点,设备、仪器校验和元器件标定;4)现场监测;5)数据的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6)提交阶段性检测结果和报告;7)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2.监测内容:相邻工程周边房屋监测内容较明确,主要分以下三个方面:1)房屋沉降监测;2)房屋倾斜监测;3)房屋裂缝监测。
3.监测方法:针对不同的监测内容,所采用的监测方法,也有所区别。1)沉降监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方法。2)建筑倾斜观测应根据现场观测条件和要求,选用投点法、前方交会法、激光铅直仪法、垂吊法、倾斜仪法和差异沉降法等方法。3)裂缝监测应监测裂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必要时尚应监测裂缝深度。
4.监测仪器:监测仪器的选择,取决于监测内容和监测方法,沉降监测一般为水准仪;倾斜监测使用全站仪;裂缝监测主要采用游标卡尺、裂缝对比卡或裂缝观测仪等。
5监测频率:房屋变形监测以沉降监测为主,倾斜和裂缝监测为辅。监测频率结合施工状况进行调整。根据相邻工程施工特点及房屋结构状况,房屋变形和裂缝监测频率建议如下:1)房屋沉降监测点布置且初始值设置之后,监测频率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2)围护施工开始至开挖前沉降监测频率1次/周;基坑开挖至底板浇筑完成期间沉降监测频率1次/天;底板浇筑完成至结构施工结束沉降监测频率为1次/周;3)达到监测报警值时,沉降监测频率不低于2次/天,出现紧急情况,根据工程需要适当加密监测频率;4)房屋倾斜检测,在一般情况下测量频率采用1次/月,当沉降监测频率加密到1次/天以上时,采用1次/周;5)房屋裂缝观测,原则上与沉降监测同步,但考虑滞后效应,观测频率适当降低,一般为1次/周。6)具体监测频率应根据具体的施工工况作适当的调整。
6.监测报警机制:
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特点,当房屋变形和裂缝达到下列指标之一时立即通知委托方进行“报警”,并加密监测。“报警”后同时对房屋的裂缝发展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1)大沉降速率达到2.0mm/天(连续2天),或者累计沉降量达到20mm时;2)倾斜率累计增量达到0.1%时;3)墙体新老裂缝宽度增量为1mm时;4)混凝土梁柱构件表面新出现裂缝宽度**过0.2mm时。一旦测值**过上述报警值,施工单位应在采取可靠措施后再进行施工。
![水平位移监测](//l.b2b168.com/2021/06/02/14/202106021455340051584.jpg)
系统服务器接收来自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的数据,若数据采集单元获取不到任何响应,则认为该数据采集单元故障,并相触发警报;具备数据二次处理功能;服务器将处理分析后的数据存放在动态数据库中,原始数据在动态数据库定期存档、备份,以保持数据连续性;系统管理员在服务器上可通过菜单或其它人机友好界面对所有信号的采样频率、触发阈值、时间间隔等参数进行调整;授权用户可通过系统服务器对不合理数据或参数设置进行更改控制;系统具有实时自诊断功能,对传感器失效、信号异常、子系统功能失效或系统异常等警报信息,能给出及时给出警报并处理,隔离故障传感器**其余部分正常工作;对数据二次处理以后,发现**过设定阈值等异常情况,能给出警报反馈到信号采集和传输系统,控制信号采集系统工作;具有数据缓存管理功能,能保留数据备份,在数据管理系统异常的情况下,能真实保留数据信息。并且数据管理系统重新启用后自动更新数据库;能*通过不同软件计算得到健康评估系统需要的各项分析结果。能及时从信号采集系统获取数据信息并更新数据管理系统。
![水平位移监测](//l.b2b168.com/2021/06/02/14/202106021455337796974.jpg)
房屋沉降监测工作内容:
1、房屋沉降监测应通过设置基准点、在房屋上设置观测点,对房屋的沉降进行定期观测。
2、对同一个或同一批监测对象(房屋),应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位置设置基准点。基准点应设在房屋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和观测的稳定位置,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查或检验。
3、在单个房屋上,沉降观测点布置数量和位置可按现行工程建设规范《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的规定确定。沉降观测点观测标志的制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的规定。
4、房屋沉降宜采用水准仪量测,量测等级、精度要求、数据处理、相对沉降的计算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的规定执行。
5、当怀疑房屋的沉降未稳定而对房屋进行沉降监测时,监测频率应符合下列要求:1)监测频率应根据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而定。2)除有要求外,可年没三个月一次,以后每半年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
6、当考虑相邻施工对房屋的影响而对房屋进行沉降监测时,监测频率应符合下列要求:1)监测频率应根据相邻工程的施工工艺和地基上的类型确定。2)相邻工程施工结束后,尚应继续进行沉降观测。一般情况下,可年每月一次,以后每半年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
7、在观测个过程中,如出现房屋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房屋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水等情况时,应增加观测次数。当房屋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三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8、沉降是否稳定的判断标准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的要求确定。
![水平位移监测](//l.b2b168.com/2021/06/02/14/202106021455347299064.jpg)
码头的健康状况和安全性评价是港口正常生产的重要**。码头的设计寿命一般在50年甚至更长,然而,实际使用中往往由于船舶撞击、**载使用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营运过程中未采取科学、合理的养护措施、加之材料与结构的自然老化,使用环境的变化以及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破坏,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码头内部损伤不断累积,从而导致灾难性后果。出于码头运营安全及码头技术状况及时掌握,及时提供码头信息已成为必要。码头健康监测是通过对结构的物理力学性能进行监测,实时码头结构的整体行为,对结构的损伤位置和程度进行诊断,对其使用性,耐久性、使用性和承载能力进行评估,对可能出现的灾害进行预警,为结构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
根据码头结构形式,其为高桩梁板式结构,现浇构件主要为码头下横梁、上横梁、现浇墩台以及引桥横梁,其余基本采用预制构件安装,结合码头工程施工进度等原因,拟实施的自动监测内容有:
(1) 混凝土构件的应力应变监测;
(2) 钢筋应力监测;
(3) 挠度监测;
(4) 风速、风向、温湿度监测;
(5) 码头震动频率等动力监测;
(6) 沉降位移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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