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厂房屋面承重检测报告办理 厂房检测
  • 西安厂房屋面承重检测报告办理 厂房检测
  • 西安厂房屋面承重检测报告办理 厂房检测
  • 西安厂房屋面承重检测报告办理 厂房检测

产品描述

品牌通际质量检测 行业类型质量检测 检测类型厂房检测 服务区域全国 报价方式电询或面议
结合上部结构是否存在因地基基础问题引起的不良反应的检测结果,以便对房屋地基基础作出相应的评定,通过现场的详细勘查、材料检测数据及建筑物整体技术复核的结果,对该房屋的结构安全使用性作出评定,并严谨编写房屋安全报告书,并对不满足安全使用的结构构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一、承重检测重点
建筑承重检测主要的是检测楼面承重(承载力)数据,根据检测出的承载力数据,甲方进行设备摆放、厂房改造或者评估生产车间房屋现状的安全情况。
二、具体检测内容及方案
1、确定建筑物的尺寸、位置及暂定使用荷载。
2、检测建筑物的轴线尺寸、层高,区域梁板结构布置。
3、查看结构布置是否合理、构件传力是否直接等。
4、检测区域钢筋混凝土梁的截面尺寸及楼板的厚度。
5、采用钻芯法局部抽检区域梁、板、柱的混凝土强度。(参照《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中*3条,确定抽芯的数量 ,送有建筑材料检测单位进行试验,获取试验数据,作为报告复核计算依据。)
6、采用钢筋探测仪检测区域梁、板、柱的钢筋配置情况和钢筋保护层厚度。
7、检测建筑物区域梁、板、柱等构件是否有裂缝,并分析裂缝产生的原因、裂缝是否已造成对结构的危害等。
8、分析改造增加建筑物对现状建筑物的安全性能。依据规范取值动力系数,根据检测、规范核定建筑物的安全性能。
9、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荷载、使用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根据检测结果、原设计图纸、规范等,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的区域现有安全使用能力并复核其构造措施。
10、对建筑物区域的结构安全性进行,遵循客观、科学、的原则编写报告,提出结论。
厂房检测
经过现场建筑结构布置测绘、房屋损伤调查、倾斜测量、结构材料强度测试,对房屋进行鉴定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1)结构平面布置与原竣工图纸基本一致;抽查的轴网尺寸、层高、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配筋规格与间距等与原竣工图纸基本一致。
(2)经现场材性检测表明,三层~五层的柱混凝土等级强度可推定为C50;三层~五层的梁、板凝土强度可推定为C30。
(3)经现场变形测量表明,房屋测点均未**过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标准》(DGJ08-11-2018)规定的限值要求。房屋当前无明显不均匀沉降。
(4)经现场损伤检查表明,未发现结构性损伤。
(5)房屋除平面不规则外,其余各项抗震构造措施均能够满足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标准》(DGJ08-81-2021)关于C类建筑(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要求。
(6)结构抗震承载力验算结果表明,房屋梁、柱均满足承载力验算要求;房屋楼板满足承载力验算要求。
综上所述,房屋抗震性能满足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标准》(DGJ08-81-2021)关于C类建筑(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要求,改造方案是可行的。
厂房检测
1#厂房位于上海市奉贤区XX路XXX号,门式刚架结构,约建于2015年,建筑面积约为487.7㎡。为了解受检房屋的完损状况,对该厂房进行完损状况检测。
  一、本次厂房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
  (1)厂房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2)厂房建筑图纸测绘;
  (3)厂房损伤检测;
  (4)厂房倾斜检测;
  (5)厂房完损等级定;
  (6)检测结论及处理建议。
  二、技术依据
  (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3)《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三、判定标准
  (1)《工业建筑可靠性标准》(GB 50144-2019);
  (2)《房屋完损等级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678号);
  (3)《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
  (4)提供的有关资料。
厂房检测
被检测房屋位于上海市闵行区XXXX路XXXX号,总建筑面积约为3764.7㎡,建于2011年。房屋分汽车维修棚、汽车展厅,中间均设缝,汽车维修棚为地上一层门式刚架结构,建筑屋脊高度6.25m; 汽车展厅为地上二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高度9.60m;本次检测面积约为3764.7㎡。
为了解房屋上述区域建筑、结构现状及质量,为后续安全使用、日常维护及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技术依据,特委托对上述房屋开展相关检测工作。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经过现场建筑结构布置复核、房屋损伤调查、倾斜测量、结构材料强度测试以及抗震构造措施核查,对房屋进行鉴定分析,得出结论。
建议:
(1)针对具有锈蚀、面层脱落等损伤构件,应进行相应处理。
(2)房屋后续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做好维护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未经检测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荷载)和使用环境。
(3)房屋后续安全使用及管理根据《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令*39号,2021年3月1日施行)执行。
http://shanghaijunce.b2b168.com

产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