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通际质量检测
行业类型幕墙检测
服务范围幕墙检测
服务区域全国各地
报价方式电询或面议
本次受检的办公楼位于嘉定区外冈镇,为一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主体结构为地下1层地上5层,建筑总高度约为23.8m,该房屋建于2015年,主要作为办公使用。该房屋外立面采用玻璃幕墙进行装饰,外立面幕墙面积约为2457.2㎡;为了解受检房屋建筑幕墙目前的安全及质量状况,特委托对该房屋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性排查,为幕墙的正常使用和维护提供技术依据。
本次幕墙检测内容如下:
1. 图纸复核;
2. 玻璃幕墙外观质量损伤以及与玻璃面板连接件的连接牢固、松动、脱落、变形、锈蚀情况检查;
3. 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对玻璃幕墙玻璃面板、受力构件、结构胶、密封胶、连接件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进行记录。
在委托方及有关人员配合下,我司技术人员于2020年11月14日分别从外部和内部对检测范围内玻璃幕墙的完损现状进行检查、检测。
经检查,(1)公司办公楼玻璃幕墙采用中空钢化玻璃和中空夹胶钢化玻璃,属于安全玻璃,符合相关规定要求;(2)办公楼玻璃幕墙室外立面基本完好,但个别幕墙玻璃面板分格处密封胶存在开裂的现象,个别玻璃面板存在爆裂破损的现象。(3)玻璃幕墙内部立柱、横梁等受力构件面层外观良好,无明显变形、损坏等缺陷,表面防腐涂膜基本完好;连接螺栓无明显锈蚀、松动脱落现象;开启窗启闭灵活、关闭紧密。部分幕墙玻璃面板分格处密封胶存在开裂、破损、缺失的现象。(4)结构密封胶邵氏硬度测试结果表明,办公楼玻璃幕墙各测点结构密封胶邵氏硬度值介于40.7HA~45.2HA之间,基本符合《建筑用硅硐结构密封胶》(GB16776-2005)*5.2条“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邵氏硬度值应介于20Shore A~60Shore A之间”的规定。

玻璃幕墙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现在的高楼大厦上的幕墙随处可见,是现代高层建筑的标志性建筑物。幕墙有着隔音、隔热、防结霜、防潮、抗风压强度大等优点。夏季挡住90%太阳,冬季可以很好的保温,真正的营造到四季如春舒适环境,较大的改善了生活环境。玻璃幕墙作为建筑外墙装潢的镜面玻璃,是在浮法玻璃组成中添加Fe、Ni、Co、Se等一些微量元素,经过钢化后制成的颜色透明板状玻璃。它能够有效吸收红外线,减少进入室内的太阳,视觉柔和,可降低室内温度,达到冬暖夏凉的效果。此外,它还能反射光线,又能透过光线。
拥有这些优点的玻璃幕墙也会经常遇到问题,从而影响到生活的体验或对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遇到这些问题就要联系的玻璃幕墙检测机构,及时的进行检测。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明确要求使用建筑幕墙的公共建筑,建立相应的维修专项资金,以**建筑幕墙能够得到及时的检测、维修,避免其危害公共安全。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和部分提出,草案中相关建筑幕墙的规定操作性不强,建议授权市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据悉,市正在制定《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有关建筑幕墙的管理可适用该管理办法。
幕墙检测的费用也是参差不齐的。一般是按照平米计算收费,通常每平方米玻璃幕墙的检测费用为10—20元;也有幕墙公司进行现场目测检查,但每平方米的检测费用大约5—10元。但这种方法无法检测得到精准的数据,一些细微的地方无法检查周全。
我司拥有齐全的幕墙检测资质,每年检查的幕墙项目比较多,有着丰富的经验,在整个检测过程中合理规范。

受检幕墙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受检房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体结构为地上三层,建筑总高度约为17.4m,主要作为电子生产间、办公室使用。受检房屋外立面局部采用玻璃幕墙装饰,面积约为200㎡。
为了解受检区域玻璃幕墙的安全及质量现状,特委托对其玻璃幕墙进行检测,为玻璃幕墙的正常使用和维护提供技术依据。
本次检测内容如下:
(1)采用目测法结合蜘蛛人对受检房屋的玻璃幕墙进行室外检测。
(2)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对玻璃幕墙受力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进行记录。
检测依据:
(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
(2)《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方法标准》JGJ/T 324-2014;
(3)《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GJ 08-56-2019;
判定依据:
(1)《硅酮和改性硅酮密封胶》GB/T14683-2017;
(2)《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2005;
(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15;
(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16;
(5)《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20;
(6)其它有关的国家规范、标准。

关于加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管理的通知:
为加强上海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管理,履行区域内玻璃幕墙的监督管理职责,**社会公共安全,我委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沪府令77号)相关规定,结合市有关部门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行政区域范围内建筑玻璃幕墙单位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应按照下列规定对所属建筑玻璃幕墙进行定期检查:
1.玻璃幕墙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每5年进行一次检查;
2.对采用结构胶粘结装配的玻璃幕墙工程,交付使用满10年的,对该工程不同部位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进行粘结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3年进行一次检查;
3.对采用拉杆或拉索的玻璃幕墙工程,竣工后每3年进行一次检查;
4.对**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玻璃幕墙,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二、建筑玻璃幕墙单位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玻璃幕墙检测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实施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入《建筑幕墙定期检查报告》。
三、请各相关单位接本通知后将《建筑幕墙定期检查报告》报送至建管委备案。若自本通知下发后仍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反馈检查结果,且未在期限内整改完成的,我委将按照《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二十九条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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